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四大要件无罪辩护指南
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四个法定要件。这四个要件不仅是公诉机关的指控基础,更是辩护律师实现无罪突破的关键切
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四个法定要件。这四个要件不仅是公诉机关的指控基础,更是辩护律师实现无罪突破的关键切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作为非法集资犯罪的基础规范,历经三次重大修订逐步完善体系化设计。1995 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首次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入罪,2011 年《刑法修正案(八)》增设 "数额特别巨大" 量刑档,2025 年修